业主大会选定新的物业公司后,前期物业合同如何处理? 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86(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2-04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某诉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
关键词: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纠纷
【裁判要点】
前期物业管理具有过渡性,在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可以决定是否与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的公司签订正式的物业管理合同或是另外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大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而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业主作为合同的当事人,有权决定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标准与法律适用—物业管理卷》,主编骆金盛,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7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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