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未办产权证 购房者退房获支持
发布日期:2012-04-12 作者:徐涛律师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交纳了15万余元的购房款,但是房产证迟迟没有办下来,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依照合同约定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被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产权登记机关提供资料备案,使得原告至今未能办理房产证,遂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被告一次性退还原告购房款150889元,并赔偿1580.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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