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腹子被流产时给予遗腹子的赔偿该怎么处理
发布日期:2012-04-25 作者:李海英律师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儿媳张婷取得了这笔补偿费。
遗腹子流产不影响协议执行
法院认为,陈源不幸死亡后,责任方与陈源父母及张婷达成赔偿协议书,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已履行完毕,该协议合法有效。责任方按照协议给付张婷“遗腹子”抚养费及其他赔偿款共计20万元。张婷所孕“遗腹子”虽现已流产,但因协议未对此种情况作出约定,且陈源父母与张婷在签订赔偿协议及领款后,也未对“遗腹子”是否存活进行约定,故陈源父母的诉讼请求难以获得支持。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员工在单位仓库自杀身亡,单位是否承担责任?
- 房客在酒店猝死,酒店是否担责?
- 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承担责任
- 陪孩子到蹦床公园玩蹦床,家长太投入,玩出70%的侵权责任
- 家庭共有财产登记在个人名下,能否偿还成员个人债务?
- 关于猥亵儿童罪的实践案例分析
- 微博刻意引导、精选骂人留言 公众号运营者构成侵害人格名誉权侵权
- 人格权侵权|网络上遭遇人肉搜索或者网络暴力要如何维权保护自己
- 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哪些情形不以犯罪论处?
- 原告与被告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上诉人张某因与被上诉人某殡仪馆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本律师为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撰写的上诉状,双方当事人在二审阶段达成调解,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徐某与被告杨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与被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