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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官心理健康

发布日期:2013-0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学科分类】法院
【出处】北大法律网
【关键词】法官;心理健康
【写作年份】2013年


【正文】

  法官心理健康是目前我们法官队伍建设一个不容忽视的话题。历史赋予了法官神圣的使命,要履行好这神圣的使命,就要拥有一个平和的心态。只有内心和谐健康的法官才能惠及他人。由于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质,法官身处利益纠纷的中心,同时还要承受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法官对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懂得如何减压。法官的心理压力得不到及时缓解,将会影响其工作热情和身心健康。本文拟以法官心理健康为研究对象,探讨法官产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一、法官产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原因

  (一)来自法院的绩效考评机制

  每个法院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业绩考评机制。一方面制约了法官的文明司法,另一方面也无形给法官造成了压力。法官忙于完成各种指标的考核身心疲惫,错案追究制又使法官如履薄冰。法院内部形成一种优胜劣汰的竞争氛围,法官工作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日益浓烈,给法官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绩效考评得分又与奖金挂钩,法官为了晋级、荣誉、奖金等不得不超负荷运行。

  (二)来自形形色色的当事人

  现在倡导调解结案,但仍有一部分案件需要法官做出是非分明的审判结果。败诉的当事人输了官司迁怒于法官,胜诉方申请执行事项不到位的也会对执行法官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就连调解结案的案件,法官做了大量的工作社会效果却不如人意。有的义务人有能力履行而背信弃义不履行,权利人认为法官偏袒对方而不断上访;有的义务人履行了义务,权利人又觉得签订的调解协议是在法官诱导下而为并非本人真实意愿,总觉得吃了亏而怪罪法官。信访老户只从自身利益出发,不能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更不能从历史角度看待案件,其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或解决仍不满足的,以尖刻语言刺激信访干部。以上种种情形给法官的心理健康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三)来自法官本身

  有些法官业务素质较差,出现畏难心理,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无法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诉辩;有些法官自控力较差,情绪容易受当事人左右,不能冷静、理性地处理当事人间的纠纷;有些法官自我膨胀,缺乏责任心,对待当事人态度冷漠,对待律师态度强硬;有些法官容易受外界干扰,不能坚持法律原则审判案件;有些法官受传统审判观念影响较深,处理案件的理念与新形势下的审判方式格格不入;有些法官不能正确看待审判权,为满足私欲而不正当地行使审判权;有些法官虽然理论知识较强,但审判经验不足,面对突发事件无所适从,不能把理论灵活运用到具体案件中来。法官面对新形势下的审判任务,被动应付工作,而忽视自身情绪的疏导,不注意心理的自我调适。

  二、保持法官心理健康的对策

  法官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俗话说健康的一半是心理健康。法官以健康的心理状态去迎接挑战,不仅是审判队伍建设的紧迫需要,而且也关系到法治社会的实现。

  (一)坚定法律信仰、培养良好的职业心态

  法官每日面对粗糙又感性的当事人,只有勤修内功,深谙社情民意,摒弃浮躁与倦怠,时刻保持法官的良知和民生情怀,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法官应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不盲目与高收入行业攀比,防止心理失衡。始终怀揣一颗淡泊名利之心,正确看待个人的得与失。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要把对法律的信仰作为自身的终生追求,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理念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英国文豪狄更斯曾说:一个健全的人格,比一百种智慧都有力量。孟夫子“吾日三省吾身”也是注重个人的内在修养。法官必须有无坚不摧的过硬心理素质及处事不惊的良好心态。稳定的心理素质是办好每一件案件的基础。要认识到人有压力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现象,善于变压力为动力。

  (二)法官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法官要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一定的时间关注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思维和观念始终保持与时代同步。法官依法公正调解案件,通过听、看、谈等活动,预见当事人对调解的接受能力。法官所写的判决书对责任、说理及适用法律都阐述得很到位,败诉方输了官司也会心服口服。执行法官要学会找准执行案件的侧重点,根据个案的特点选择恰当的执行方案。信访法官精通相关法律及政策,就能游刃有余地面对偏执又贪婪的信访老户。法官只有精研法理,不断锻炼法律思维能力,并积累丰富的社会知识,才能提高修养与认知水平,从而增加心理调适能力,并通过情绪、心理及意志等非智力因素,及时提升心理素质,实现阳光心态。

  (三)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

  营造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工作环境,是解决法官心理压力的途径。人性是有弱点的,法官也不例外。对手握审判大权的法官进行严格管理,才能确保其司法行为的规范文明,但考核的内容与审判工作的性质、规律相符,并能调动法官为民司法的积极性。对于定为“错案”的,应根据主观过错的轻重程度及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分别规定相应的责任,而不是一认定为错案,即采取“一刀切”的统一处理方式。科学、人性化的绩效考评机制能鞭策激励法官,并使其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法官心理健康离不开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人民法院应利用开展的活动、内部网络等平台,提升人文风格,以健康的情趣滋养法官的心灵,切实把“为人民司法”作为价值追求和行动指南,用政绩树立导向,用正气营造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法官的活力。以高尚的情操塑造法官,构筑起法官共同的心灵家园。法院组织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引导法官在工作之余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陶冶情操,从而改变不良的心理,转移不良的情绪。

  科学的发展观要求培养法官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保持法官的心理健康关键内因在于法官的自我提升。另外,全社会都应当给予法官更多的理解与尊重,为法官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工作环境,这是不可忽视的内因。法官身心和谐了,才能保持愉悦、积极向上的心态去履行司法为民的职责。理想法官与其说具有某种特殊的价值观,还不如说具有一种特殊的心理素质,这一心理素质的形成非一日之功。




【作者简介】
韦国琴,单位为邗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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