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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能够继承亲生父亲的遗产

发布日期:2013-02-14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张某的生父于1995年死亡,次年其的生母改嫁,其被伯父伯母收养,当时其年仅8岁。其生父死亡后遗留有有房子一套,因与其他继承人就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律师主张 :其有权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就是说,从张某生父死亡时开始其已经取得了他遗产的继承权利。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只要不明确表示放弃,就视为接受,可以直接行使继承权。张某其是在生父去世之后才被人收养的,所以不影响你继承生父的遗产。
  另外,我国《收养法》有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即收养关系一经成立,产生两个法律后果:一是确立了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消除了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张某如果在父母死亡前就被送养了,被送养子女不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被送养人已经消除了与亲生父母的关系。而张某是在其生父死亡之前被送养的,那么其不属于无权继承生父的遗产的情况。
  综上,其有权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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