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6种情形
发布日期:2013-03-06 作者:蒋艳超律师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当发生以下情形时,买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卖方擅自抵押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擅自抵押)
2、一房两卖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2)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4、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理限度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但是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相关法律问题
- 和卖方在中介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双方自愿,是否可以自行签署解 5个回答0
- 是否可以申请房屋买卖合同撤消权 1个回答0
- 律师可以帮忙出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吗? 1个回答15
- 房屋买卖合同书面签署,口头能解除吗 5个回答0
-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表见代理吗? 0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合同因一方根本违约解除后,守约方可以主张赔偿哪些损失?
- 买方因卖方严重违约导致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该如何维权?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 未办理住房贷款的买受入能够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 从一起房屋买卖合同案件谈合同必然无效的三种情形
- 合同解除条件未成就 卖方无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 房产证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作为房屋共有人,我可以替老公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吗?该合同是否有效?
- 住房噪音导致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开发商依法承担责任
- 对于因宏观政策调控引起税费调整,当事人对调整后税费的支付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如何处理?当事人可否以此为由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 买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6种情形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工伤待遇协商未果,劳动仲裁助其获赔
- 农民工工地受伤,多次调解终获赔偿
- 农民工打工受伤成残疾,法律援助维权获胜诉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劳动工伤仲裁案,委托人获赔64万余元,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
- 【工伤赔偿】周某富工伤六级赔偿案 :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助委托人拿到赔偿款
- 工亡赔偿案例简介
- 山东潍坊高速服务区工伤认定案例解析(已超退休年龄68周岁)
- 工伤仲裁申请书
- 2023年浙江省非因工死亡赔偿的最新标准和数额
- 本律师代理的一起行政撤销再审案(撤销工伤认定),现将再审申请书予以发布。
- 工作中受伤,该如何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下一步程序是什么?
-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注意的问题
- 亡父后的索赔之路
- 2023年湖北武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数额标准
- 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进行催告并形成完备的用工材料或拒绝用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