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保险案例 >> 查看资料

漂流时受伤 保险公司赔偿

发布日期:2013-07-24    作者:110网律师
旅游是件让人开心的事,当然是在安全的前提下,武陵区的杨女士就遇到了意见郁闷事,在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时不幸受伤,而寻求赔偿无果,无奈之下,杨女士将旅游公司和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
  原告杨女士诉称:2012年8月5日,原告单位组织本公司的原告参加了由被告旅游公司所组织安排的旅游团旅游活动。在漂流中,原告所乘坐的皮筏船被激流打翻,导致原告骶椎骨骨折。被告旅游公司曾于2011年12月26日向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旅行社责任保险。原告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依法应该得到保护。原告在旅游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受伤致残,被告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遂诉至本院,请求判令:1、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漂流旅行安全事故人身损害各项费用共计51848元;2、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漂流旅行安全事故人身损害精神抚慰金3000元;3、两被告共同负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武陵区法院本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旅游公司在面对当日下大雨,漂流可能存在风险的情况下未对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继续安排漂流而导致原告受伤,应承担责任。而旅游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有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此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应当进行赔偿,最终判令被告保险公司向原告赔偿共计36391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2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