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猝死保险拒赔 法院:未尽举证责任应赔偿
发布日期:2013-09-22 作者:李海英律师
法院对此案审理后,判令保险公司赔付吴某保险金10万元。
法院认为,医院诊断中注明的“意外猝死”重在强调死亡结果发生的急促、突然和不可预见,猝死的原因并非必定是死者本人疾病导致,其他原因也可能导致意外死亡。同时,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吴某意外猝死的原因是因其自身疾病所造成。根据证据规则,保险公司应举证证明吴某因自身疾病猝死的事实。庭审中,保险公司并未举证证明该事实,保险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法院依法支持了肖某的妻子和女儿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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