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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证据不足而败诉

发布日期:2014-03-30    作者:110网律师
申请人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证据不足而败诉
 
【当事人】
申请人:王XX
 
被申请人:上海*****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陈亮律师
 
【案情简介】
申请人王XX称,申请人于20083月进入被申请人处从事程序员工作,双方签订过期限为20083月至20103月的劳动合同。20102月被申请人无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现主张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万余元。
被申请人辩称,并非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而是申请人未履行请假手续,在合同期内无故离开单位五天,后自己主动要求不再来单位上班,该情形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不同意申请人的申诉请求。
申请人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本会提供如下证据:1 、劳动合同一份,用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2 、自行制作的谈话笔录一份,用以证明系被申请人解除其劳动合同;3 、申请人工资清单位一份,用以证明工资标准;被申请人对证据1 的真实性及证明事项均无异议;对证据2 的真实性有异议,且证人未出庭,对此效力不予认可;对证据3 的真实性予以认可。
本会庭审中,被申请人提供单位考勤记录用以证实申请人未上班五天,申请人对该证据表示认可。
 
【仲裁裁决】
本会认为,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但其用以证实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显属不足,本会均难以支持。故裁决对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
裁决下达之后,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起诉,一审法院驳回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后申请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律师分析】
本案为典型的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实践中,用人单位、劳动者常常因种种原因产生争议,进而解除劳动合同,并最终诉诸法律。以下我们来共同探讨一下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焦点以及应对措施:
一、解除劳动合同中常见争议焦点
1、劳动合同是谁解除,是何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由劳动者提出还是单位提出,意义重大,因为劳动者本人主动辞职的,是肯定没有经济赔偿金的,原则上也没有经济补偿金,只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下才有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要进一步分析是违法解除还是合法解除,如果合法解除,无经济赔偿金,如果违法解除,要承担每年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2、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劳动者必须举证证明系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在劳动者举证证明系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用人单位需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当性。各方如举证不能,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劳动者的工资标准问题。由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每年两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因此劳动者的工资标准至关重要,这直接涉及到可能的赔偿数额,一般来说,工资是包括奖金、津贴、社保个人交纳部分等项目在内的。劳动者需要提供税单、银行交易记录等证据,用以证实自己的工资标准。
 
二、如何预防和应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就上述争议焦点可见,双方为避免产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应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提高证据意识,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需要提高证据意识,否则在诉讼中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其次,尽量采取和缓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双方协商的方式解除,这样可以减少矛盾,避免无谓的诉讼。
再次,注意时效,劳动者需要在法律规定的一年期间内提起劳动仲裁,以免错过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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