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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何规避劳务纠纷

发布日期:2014-05-12    作者:110网律师
用人单位如何规避劳务纠纷
                       ------律师对用人单位规避劳务纠纷的几点法律意见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有成倍上升的趋势。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争议,在此类案件中,用人单位败诉的概率相当高,败诉的后果对用人单位来说还涉及到名誉等问题。容易牵扯进劳动争议的一般是规模小的加工服务行业的单位。此类企业一般没有很完备的劳动合同且容易出现工伤等情况。而大型企业一般都设立了自己的法务部或是聘请了专业律师为其法律顾问对公司的用工合同进行审查,以防范劳动者和单位之间出现劳动争议或在劳动争议出现时能够依据劳动合同找到一个比较满意的解决方式。其他企业也可通过草拟一份质量稍高的劳动合同来规避此类纠纷。
 
下面列举几个用人单位在处理劳动关系时应该注意的问题,以资用人单位完善劳动制度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认为劳动合同是对其的束缚,其实不然,劳动合同既然是一份合同那么就应该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能保证双方都能依靠合同享受一定的权利和付出一定的义务的法律文本。如果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劳资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缺乏合同依据,双方很容易发生纠纷。一旦有纠纷,双方各执一词,当纠纷诉诸法律时,用人单位仍然必须承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而建立劳动关系,法律上称为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发生事实劳动关系争议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所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能减轻用人单位的义务,相反却容易引发纠纷,增加纠纷的处理难度。因此,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动者时,应当依法订立用工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后因情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应与职工就未尽事宜签订补充条款或者补充协议。
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也要有所注意,应该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约定也不能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关于员工假期的安排以及工资等约定时,应当与国家及相关法律法规衔接,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比如要合理支付加班费、最低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国家所规定的的标准。另外合同中还应包含国家保险制度,对妇女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以及对特殊行业要求的安全卫生制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订立条款用于预防和解决辞退补偿金纠纷,即单位在劳动者违反某些条款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虽然劳动法有关规定已经明确,但是对于其中的“重大损害”“严重”等措辞显得不具有可操作性,单位在制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将其细化,必要时可以制作员工的考勤和奖惩制度,将违反规定的程度和次数用书面的方式存档备查,若发生劳动纠纷可以将该档案作为其违约的依据。对于其他不能尽数罗列的情况可以概以“其他有关违纪情况用人单位参照以上条款处理”来概括。
 
二、通过合同约定保护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近年来,国内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时有发生,用保密协议来约束用人单位雇员是用人单位通常采用的手段对于在其工作范围内有可能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人员,则应该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而且依据其接触商业秘密的程度和范围,协议内容应尽可能地细化。由于高级研发技术人员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通常掌握着用人单位最核心的商业秘密,对于这些人还应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协议中应约定公司给予该雇员一定的经济补偿,以显示公平原则,否则竞业限制条款可能无效。
三、违约解除合同需谨慎。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只要是用人单位率先提出解除合同或有过错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况,一般都要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这一情形在《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六条有明确规定。
 
四、过错辞退中有关证据的保全和收集。在辞退补偿金纠纷中,若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或者严重失职等理由辞退员工,一旦纠纷发生,用人单位必须对职工的严重违纪和严重失职行为举证,因此,保全和收集证据至为重要。用人单位所要保全和收集的证据,主要是两类:其一是员工所违反的用人单位规章及劳动纪律的具体条款;其二是员工的违纪行为。通常,可以证明员工违纪行为的证据主要有:一是违纪员工的检讨书求情书申辩书、违纪情况说明,等等;二是有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的违纪记录;三是其他员工及知情者的证明;四是有关物证;五是有关书证及视听资料;六是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及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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