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怀孕劳动合同自行终止”条款约定无效
发布日期:2015-05-11 作者:吴淑华律师
符合法律规定的生育行为是女性公民的基本权益,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女职工的生育权。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同时,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由此来看,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在职期间不许怀孕,一经确诊怀孕劳动合同自行终止,且单位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条款,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同时也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该条款无效。
相关法律问题
- 怀孕期间公司终止劳动合同 1个回答0
- 公司提前终止了劳动合同,并签了协议,协议上赔偿的金额和劳动法标准 6个回答10
- 这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还是部分有效,如果无效,那以前约定的工资怎 6个回答5
-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赔偿猎头费条款是否合法? 4个回答15
- 如何约定劳动合同附加条款? 4个回答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熟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 仁*控股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与重整提示性公告,搜谱征集中
- 借名买房案例分析
- 国*科技索赔征集,谢律师团队提示:收到行政处罚,股民可索赔
- 确认婚姻无效是否有时间限制
- 是不是不当得利
- 数据资产入表中数据合规的重要性
- ST*投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威X股份最新索赔条件,发布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 ST富*最新索赔消息,收处罚决定书,谢团队提示索赔时间
- 盛*矿业最新索赔范围,收立案告知书,谢团队提示索赔征集中
- 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流程选择参考模板(第三方参与还是自主完成)
- 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协议
- 奥*国际(603001)股东索赔,收到正式处罚,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