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农药损害近百农户 业务员知假售假领刑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明知是不合格的农药,销售员肖玉涛仍将其冒充合格的农药予以销售,造成93户农民389.5亩棉田受损,经济损失22万余元。11月8日,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天津市天源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员肖玉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元。
今年2月,河南省汤阴县农民肖玉涛被聘为天津市天源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员。3月4日,肖玉涛明知天津市天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20%三氯杀螨醇是冒用河南开封克灵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三氯克螨醇”的登记证、标准号、批准件号生产的农药,而以每件50元的价格将19件(20瓶x300ml\件)20%“三氯杀螨醇”销售给郑州市农药经销商岳某;岳某通过托运按每件60元的价格销售给襄樊农资经销商李某;李又以每件65至70元的价格销售给襄樊市襄阳区东津、黄龙、峪山、古驿和襄城区欧庙等镇的零售商;零售商又以每瓶4至5元的价格销售给当地农户。当地93户农民将购买的20%的三氯杀螨醇喷施到棉花上后,棉花出现了叶片皱缩、叶片变窄、叶色变淡、叶形成鸡爪状等症状。
为此,襄阳区受害农民刘某、汪某和孟某等人向襄阳区农业执法大队投诉。襄阳区农业执法大队接报后,查实棉花受损面积达389.5亩。后经种植、种子、植保业专家鉴定,经济损失达22.54万余元。6月19日,经湖北省枣阳市农药化肥质量检量站检测,该农药三氯杀螨醇的含量为0,为不合格产品。
6月28日,襄阳区农业执法大队将该案移交襄阳区公安分局,公安机关将明知是不合格的农药而冒充合格农药予以销售的肖玉涛涛抓获。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肖玉涛积极赔偿了93户农民的经济损失。
中国法院网 张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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