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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6-07-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客观方面的不同。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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