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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二审婚内与他人生子公司股权转移财产离婚后房产纠纷律师大调解策略

发布日期:2017-09-21    作者:庄荣华律师
 【规模财产、多项复杂诉请标准示范律师代理案例】
           南京知名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
                         
    前次协议离婚-此次判决离婚-两次离婚问题一并处理
    【南京中院离婚案件2017.9.20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案情介绍:
     本案男女双方因家庭矛盾无法共同生活起诉离婚,诉请复杂涉及多项内容数额巨大,男方
无奈委托知名南京离婚房产律师庄荣华此案
     
承办法官:徐松松法官【少年庭】。

案件结果:
   
 一、判决双方离婚;
    二、孩子给对方-我方支付5000元抚养费,每周可探视;
    三、
双方各拥有一套房屋,对方将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我方
    四、双方之间再无纠葛【包括此次判决离婚的问题以及前次协议离婚剩余的所有问题】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点评:
     本案全程由庄荣华律师代理,应当说本案的案件结果是庄荣华律师代理离婚案件中较为复杂,同时案件效果较好一例离婚,本案例也为庄荣华律师为今后的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律师服务。
     本案对方有证据证明我方婚内与他人生育一子,同时双方在前次协议离婚之时约定的房屋贷款问题我方存在履行不足的问题,另外公司股权交割也存在问题,同时对方统计出我方在婚内银行卡记录中转移了约1200万左右的资金属于转移隐匿财产,最后就是双方拥有两套房屋,但各自持有对方应当拥有的房屋也存在过户和返还的复杂的法律问题。
     最终庄荣华律师在中院一次庭审全部给当事人解决问题,而且该调解协议的所有主要框架内容几乎全部都是庄荣华律师的意见,对方仅仅是在时间上略做修改。     

    本案确实涉及了婚姻法、合同法、民法等综合法律知识才能有效的实现当事人的诉求。
      值得强调的是夫妻财产价值巨大,凡涉及离婚分割房屋、存款、股权、公司等重大财产性利益的诉讼离婚案件,最好寻求专业离婚律师,或者有着相关成功案例的律师处理,庄荣华律师对于离婚房产分割有着大量的成功诉讼经验,当事人有不明之处可致电庄荣华律师咨询。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苏01民终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A,女,汉族,户籍地南京市鼓楼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B,男,汉族,户籍地南京市建邺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A因与被上诉人B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16)苏01 05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8月3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B和A离婚;
    二、婚生女C由A抚养,B自2 0 1 7年9月起于每月月底前支付C抚养费5 0 0 0元,至C年满1 8周岁时止;B享有对C探视的权利,B可每周探视C一次,每次一天,具体时间、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A负有配合义务;
    三、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所有权归A所有,该房屋自2 0 1 7年9月起的剩余房屋贷款应由B在2 0 1 7年1 2月底前还清,B于2 0 1 7年1 2月底前腾空并迁出该房屋。如B在上述期限内将该房屋腾空并交还A且还清剩余房贷,则A需将其所持的公司的股权在2 0 1 8年1月底前无偿转让给B;如B于上述期限内未将该房屋腾空或未还清剩余房贷,则A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且B需额外支付A违约金1 0万元,A无需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B;
    四、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房屋归B所有,A应于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月内配合将房屋权属过户至B名下,并搬离该房屋;
    五、双方就离婚再无其他纠葛;
    六、一审案件受理费4 1 8 0元,由B负担2 09 0元,A负担2 0 9 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 4 0元,减半收取1 2 0元,由A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9-20


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步一步熬出来的。成功的人懂得熬,所以成功;失败的人只会逃避困难,必然失败。要有所激发和有所逼迫。被击败、被轻视、被羞辱,未必是坏事,反而因此被激发小宇宙,逼出战斗力,往往也能成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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