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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过程中,限购政策是否导致合同无效?

发布日期:2017-10-26    作者:杜红涛律师
过去的几个月中,我国一二线城市限购政策频发,随着政策的变动,有一些购房者面临尴尬的处境:政策出台前签订合同交纳了定金,却尚未办理网签,限购已经出台发现自己不符合购房资格。房屋交易过程中,限购政策是否导致合同无效?很多人对此会有所疑问,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
案情简介:房屋交易过程中,限购政策是否导致合同无效
2016年12月20日,王某与A地产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其开发的青岛华府小区商品房一套,总价款为107万,合同约定首付款三成,其余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由于王某征信不合格一直未获银行审核通过,A地产公司回复若王某无法通过贷款方式交付尾款,则须全款购房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后青岛出台限购政策,只有青岛本地人才有购房资格。王某遂提起诉讼,以自己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的购房条件为由确认合同无效,要求开发商返还首付款项。
法院意见: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王某与A地产公司在限购政策出台前签署《商品房买房合同》,该合同且不违反政策规定合法有效,驳回王某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上述《合同法》有关规定: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只能依据全国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法规,而不能依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作判断依据。限购是政府部门调控房产的措施,属于政策,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可见,房产限购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包括定金合同、买卖合同和房产中介的居间合同,但双方可以基于限购政策协商解除合同。本案中,王某与A地产公司在限购政策出台前签署《商品房买房合同》,王女士购房资格并不受此限购政策影响,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以上,是关于“房屋交易过程中,限购政策是否导致合同无效?”的有关法律知识,希望这些知识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您担心自己在房产事项中还存在上述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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