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沉迷网络游戏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发布日期:2017-12-11 作者:110网律师
1、2006年6月,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婚后未育子女。
2、王某诉称,婚后初期,他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生活全依靠他父母。不久,他们就为外出工作问题多次争执。
3、2007年8月,李某在一家房产中介找了份工作,4个月后无故辞职,不再外出上班。此后,李某开始沉迷网络游戏,昼夜不休。同时,她还以个人名义办理了3张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
4、王某说,他从2007年9月开始工作,每月1700多元的工资全部用于归还信用卡欠款,超出工资部分由他父母承担。截至今年1月,李某信用卡共拖欠2万余元。王某认为,他与李某已经分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共同生活。
法庭上,李某同意离婚,但称王某以她没有工作为由提出离婚,“实在让人气愤”。经审理,法院准许两人离婚,李某没有工作,离婚后财产分割根据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王某理应一次性给付她2000元生活费,3000元经济补助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丈夫沉溺网络游戏妻子怒诉离婚
- 年轻夫妻一方沉迷网络游戏 易引发离婚
- 网络装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离婚如何分割游戏账号?法院判例研究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如一方生
- 有下列哪些情形,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 丈夫两次吸毒为何法院仍然判决驳回妻子的离婚请求?
- 男女双方结婚未满一年男方起诉离婚律师成功快速处理法院判决离婚
- 丈夫沉迷网络游戏 妻子提交“电子证据”起诉离婚
- 离婚时丈夫转移财产,法院判决给妻子转让所得价款70%
- 结婚多年,但婚后未注重夫妻感情的培养,且双方分居多年,法院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