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擅自转租房屋,房东应及时提出异议
上海房产律师方燕根据多年来的房地产成功案例精心撰写了原创文章《房客擅自转租房屋,房东应及时提出异议》
房客擅自转租房屋,房东应及时提出异议
本市居民王小姐,前几年分到一套位于市区的动迁安置房。由于王小姐与家人近些年一直住在日本,便决定将安置房对外出租。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王小姐对租客的选择有一定要求,必须是住家客户。最终,王小姐同意将房屋出租给B女士一家三口,租期五年。虽然租金比市场价低了些,但租客有正当职业且家庭结构简单,完全符合王小姐的要求。王小姐也觉得把房子交给这样的租客更放心、更省心。
办妥房子的租赁手续后,王小姐便回到日本。此后,B女士也按时将租金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王小姐。前不久,物业公司通知办理安置房的产权证。王小姐为此回国。办妥产证后,王小姐决定去安置房看看。上门后,王小姐傻了眼,自己的房子被分割成4间,住了6、7个人。原来,B女士租下房子后,便将房屋重新分割分租了出去。这几年,B女士一直在做二房东。
王小姐随即找B女士交涉,但B女士却避而不见。无奈之下,王小姐来到律所寻求帮助。我建议她立即通知B女士解除合同、返还房屋。最终,王女士在我们的帮助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提醒大家,若遇到房客擅自转租,作为房东的您应及时提出异议。否则,您将丧失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知道承租人擅自转租后,若未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出租人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提出异议的方式可以口头或书面。但是,为了今后方便举证。我建议大家采取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委托律师通过发送律师函、与对方谈判或者诉讼的方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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