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陆先生成功拿回购房定金10万元
发布日期:2020-09-16 作者:陈旺律师
回到家中,陆先生才发现其签订的认购书上约定的付款方式是商业贷而不是事前销售人员保证的组合贷,陆先生当即返回营销中心找到销售询问,销售人员表示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都是采取商业贷款的方式,若陆先生想用组合贷款,则需在之前约定的房价的基础上增加90000元。陆先生这时才发觉自己可能受到了欺骗,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并快速重新掌握主导权,陆先生找到了我们团队,希望我们帮他维权,拿回交付的10万元定金。接受委托后,团队律师立马针对陆先生的情况制定合适的方案,并展开行动,最终,凭借着专业能力及丰富的退房退定的办案经验,团队律师成功帮助陆先生拿回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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