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塞”轮肇事逃匿引出的话题
www.110.com 2010-07-24 14:58
诚至 中国水运报社
案 情
海上失事的河北籍“冀渔3326”轮是1998年建造的180匹马力的木质捕捞渔船,随船有8名船员。2002年2月26日,“冀渔3326”和本村船队的20条船在我国渤海曹妃甸东南方约12.7海里处作业。2月28日上午,“冀渔3326”返回渔港送回本船队所产渔货,并于当日16时左右出港返回作业区,但不久即与船队失去联系。
3月1日渔港监督接到该船队报案后,迅速组织在该海区生产的三个船队共计83条渔船进行海上拉网式的搜寻。从3月2日至6日,搜救船队在出事海域始终没有搜寻到目标,仅捞取到“冀渔3326”船舱盖板、船长衣物及其他船上用品,说明该船已失事沉没,船上8名船员可能全部遇难。
调查分析
河北海事局接到渔港监督请求协查的报告后,立即对2月28日17时至24时进出新港的所有船舶进行逐一排查。对已离港的船舶分别向其目的港,包括黄埔港、温州港、宁波港、上海港、烟台港、青岛港等海事局发出协查通知;对在港船舶直接进行船壳外观及航海记录资料检查。
对停泊于新港锚地的4条锚泊船进行检查时,发现巴拿马船籍港的一艘“塞”轮有肇事嫌疑。该轮右舷船壳有类似于“冀渔3326”号船壳的蓝色油漆及划痕,对于造成船首划痕的原因,船长无法解释清楚。登轮检查时,该轮船长也不予配合,拒绝提供一切航海资料和接受调查。
根据逐条船舶排查、调查取证和对各船所取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海事局将肇事船目标锁定在“巴”籍“塞”轮。
从卸货渔港码头到沉船的位置,距离为14-15海里。当时海上大雾能见度很差,根据事发前“冀渔3326”的报告,其船速是2-3海里,符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能在有效的距离内将船停住的要求。这就是说,“冀渔3326”出港后航行大约5个小时到达沉船位置 ,失事时间应为21时左右。
经扫海探明,“冀渔3326”沉船位置在北纬38度53分,东经118度34分,正在“塞”轮的原计划航线上。按“塞”轮的计划航线,其正常航行应在21时左右,正好通过“冀渔3326”的沉船点。对于“塞”轮改变计划航线的说法,因海图、航海日志、GPS记录等均没有记录,且船长、二副、三副都声明自己没有改变航线。所以,无法证明“塞”轮没有通过“冀渔3326”的沉船位置。
案 情
海上失事的河北籍“冀渔3326”轮是1998年建造的180匹马力的木质捕捞渔船,随船有8名船员。2002年2月26日,“冀渔3326”和本村船队的20条船在我国渤海曹妃甸东南方约12.7海里处作业。2月28日上午,“冀渔3326”返回渔港送回本船队所产渔货,并于当日16时左右出港返回作业区,但不久即与船队失去联系。
3月1日渔港监督接到该船队报案后,迅速组织在该海区生产的三个船队共计83条渔船进行海上拉网式的搜寻。从3月2日至6日,搜救船队在出事海域始终没有搜寻到目标,仅捞取到“冀渔3326”船舱盖板、船长衣物及其他船上用品,说明该船已失事沉没,船上8名船员可能全部遇难。
调查分析
河北海事局接到渔港监督请求协查的报告后,立即对2月28日17时至24时进出新港的所有船舶进行逐一排查。对已离港的船舶分别向其目的港,包括黄埔港、温州港、宁波港、上海港、烟台港、青岛港等海事局发出协查通知;对在港船舶直接进行船壳外观及航海记录资料检查。
对停泊于新港锚地的4条锚泊船进行检查时,发现巴拿马船籍港的一艘“塞”轮有肇事嫌疑。该轮右舷船壳有类似于“冀渔3326”号船壳的蓝色油漆及划痕,对于造成船首划痕的原因,船长无法解释清楚。登轮检查时,该轮船长也不予配合,拒绝提供一切航海资料和接受调查。
根据逐条船舶排查、调查取证和对各船所取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海事局将肇事船目标锁定在“巴”籍“塞”轮。
从卸货渔港码头到沉船的位置,距离为14-15海里。当时海上大雾能见度很差,根据事发前“冀渔3326”的报告,其船速是2-3海里,符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能在有效的距离内将船停住的要求。这就是说,“冀渔3326”出港后航行大约5个小时到达沉船位置 ,失事时间应为21时左右。
经扫海探明,“冀渔3326”沉船位置在北纬38度53分,东经118度34分,正在“塞”轮的原计划航线上。按“塞”轮的计划航线,其正常航行应在21时左右,正好通过“冀渔3326”的沉船点。对于“塞”轮改变计划航线的说法,因海图、航海日志、GPS记录等均没有记录,且船长、二副、三副都声明自己没有改变航线。所以,无法证明“塞”轮没有通过“冀渔3326”的沉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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