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比较以下观点:“律师、法官、法院特派员、政治候选人、官方支持者、委托人,甚至站在工人阶级立场上的人都是一些爵士乐手,他们根据法律的主题演奏变奏,有时则试图将一些新的旋律加入到和弦之中”(Macaulay supra note 33,at 1556)。“公众有不少传统偏见,每个人从小就在特定文化的教育熏陶中接受某些传统观念,例如,贫穷是穷人的错误,或是社会机制的错误;堕胎是自由的一种形式,或者是一种谋杀,等等。”(Patricia Ewick Austin Sarat, Hidden in Plain View: Murray Edelman in the Law and Society Tradition, 29 Law SOC. Inquiry 439,457-8(2004))文化分析要求我们“关注文化,并非因为它具有恢复和救赎的潜在能力,而是为了揭露那些权力设置者试图将文化变成粉饰政治的领域。”(Austin Sarat Jonathan Simon, Beyond Legal Ralism: Cultural Analysis, Cultural Studies, and the Situation of Legal Scholarship, 13 Yale J.L. Human. 3, 32(2001)
[92] William I. Thomas Dorothy Swaine Thomas, The Child In America 572(1928):如果人们确定情境是真实的,其结果就是真实的。
[93] Macaulay supra note 33, at 1556; see also Mary Jo Hatch, Exploring the Empty Spaces of Organizing: How Improvisational Jazz Helps Redescribe Organization Structure, 20 Organizational Stud. 75, 75(1999):“这篇论文以描述爵士乐演奏的基本要素开始,如独奏、作曲的四重交换、欣赏和反应、习惯和感受,此文以此为基础,形容组织化的结构是模糊的、感性的和短暂的”。Michael Humphreys et al., Is Ethnography Jazz?, 10 Organization 5,5(2003):“人类史学家提出了自我认同和心领神会的双重问题,正像是在爵士乐手即兴演奏中的音乐对话的方式”。Susan S. Silley Patricia Ewick, The Double Life of Reason and Law, 57 U. Miamil L. Rev. 497, 511-12(2003):“正像是爵士乐手从作品集中选择他们喜爱的音乐片段一样,人们也是从他们文化符号和资源的曲目或工具箱中发明和创造了他们的法制(legality)”。
[94] Marvin Harris, Cultural Materialism : The Struggle For A Science Of Culture 274, 274-75(1980)。
[95] Id.
[96] 可以举出Jackie Macaulay 的一个案子为例:一个委托人属于一个拒绝承认维斯康星州和联邦政府合法性的组织,她曾经以“所有权诉讼”(quiet title action)在其组织内的“法院”诉讼,她由此相信可以不向任何政府纳税。她与一个副警长发生了纠纷,于是就填了一份表格对副警长的房子进行扣押,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将其放到了一堆将由法院登记的文件中。也许那是一个漫长而炎热的日子,以至于法院职员并没有注意是谁签署了那份文件。不管怎样解释,总之法院将那份文件登录备案了。后来当副警长打算出售自己的房子时发现已被抵押。那个女人试图说服Jackie Macaulay律师提出这样的辩论意见:宪法禁止任何贵族称号,而“法官”就是这样的称号,因此任何人都有权行使法官所拥有的权力。她坚持认为,其所属组织的其他成员都知道这是一个有效的辩论意见。作为律师,Jackie Macaulay拒绝提出这样的辩论意见,于是被她解约了。这个女人并没有以这个理由胜诉,但是她的主张和理由已足以使我的妻子(Jackie)将其作为一个绝妙的故事不时加以回味。
[97] David Nelken, Law in Action or Living Law? Back to the Beginning Sociology of Law, 4 Legal Stud. 157(1984)。 Marc 教授区分了美国人与欧洲人在法律意识上观念上的不同。美国的法与社会研究学者更加关注庞德的行动中的法的观念。其问题是,人民怎样实践官方的法律?而欧洲人则沿着埃利希关于活法的观念,探讨那些虽然不具有法律地位、但是却实际支配生活的法。Marc Hertogh, A “European” Conception of Legal Consciousness : Rediscovering Eugen Ehrich, 31 J. L. Soc‘Y 457(2004)。 Hertogh看到了整合这两种观念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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