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社会结构变迁背景下,两种类型的组织在维持社会控制体系中具有重要意义。其一是“中介型组织”或社会团体,基于各种特定的利益而组织起来,在组织内部实行协调和控制,在组织外部实现竞争和协调。其二是“地域自治性组织”,例如城市社区或村庄,它们是基于地域基础上的共同利益组织起来的,社区建设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在这一方向上重建社会控制体系的努力。这两种社会的组织化形式都超越了传统的单位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适应了社会日益多元化、非集中化和流动性的趋势,在组织内部承担起社会控制的功能。
(四)法治
法治在中国迈向现代化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的意义已经为人们所熟知。这里强调的是在重建社会控制体系中法治的特殊意义。在上述社会结构变迁趋势的背景下,依靠法治协调利益关系、控制人们的行为是实现社会控制的基本手段和机制之一。即使是国家机器和国家行政命令的协调与控制手段,也应该是在法治的基础上发挥功能。不仅在常态社会状态下法治应成为社会控制的基本手段,即使是在突发性危机的情况下,法治也应是实现控制的重要手段。实现这一目标在很大程度上不仅仅取决于法治的建设,而且取决于对社会风险的认识,取决于对社会变迁本质的认识。
(五)沟通
在一个日益分化且存在“断裂”风险的社会中,各个组成部分和社会成员之间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对于保持整个社会的相互依赖,形成共同的目标和共同行为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直接决定了社会控制的有效性。中国社会单位体制的弱化及社会结构的日益分化和多元化,使得传统的依赖于单位体制和国家行政体制的信息与共同目标的沟通机制面临巨大挑战,当社会遭遇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更是如此。
信息沟通包括两个基本方面:第一,公共性,即信息应为不同组织和社会成员所共享,此时此地所发生的事件能够为彼时彼地的人们所了解,才能形成必要的共识。只有在信息公共性基础上,行动目标的确立才具有社会基础,为社会多数组织和成员所认可,在共同的目标基础上才能实现不同组织和成员的共同行动。第二,畅通性,即信息沟通应建立在一定组织保证和技术保证的基础上。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为信息沟通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但是社会结构的变迁却使得信息沟通在组织体系中遇到了极大困难,应对风险的信息沟通组织体制还有待于重建。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控制始终面临着高度的风险。中国高速发展的现代化进程和体制转型过程,使得当代中国的社会控制面临着更高程度的风险。归根结底,当代中国的社会控制体系只有适应了多元化、市场化、非集中化和流动性的发展趋势,不断变革和重建,才能实现社会控制的功能与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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