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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管理(5)
www.110.com 2010-08-02 15:28

  7.4.3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7.4.4作出质量评语,填写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7.4.5原有修缮设计正式图纸的工程,要提交竣工图。

  8.技术责任制

  8.1修缮施工单位应建立技术责任制。大型修缮施工单位可设置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技术队长(或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中小型修缮施工单位也应逐步实现技术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

  8.2凡实现分级管理的大型修缮施工单位,其技术负责人接受上级技术负责人的领导,全面负责本级范围内的技术工作,有权对其负责的技术问题作出决定

  8.3各级技术岗位的主要职责是:

  8.3.1总工程师

  8.3.1.1组织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其它各项管理制度。

  8.3.1.2领导编制和实施各项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审定有关修缮施工的重大技术措施。

  8.3.1.3主持重点项目的会审、定案及其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8.3.1.4主持公司级的重大技术会议,解决修缮施工、质量检验和安全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处理重大事故。

  8.3.1.5领导技术培训,对技术人员的安排、晋升、奖惩等方面参与意见。

  8.3.2主任工程师。

  8.3.2.1组织技术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各项施工规范、规程及其它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8.3.2.2组织图纸会审,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8.3.2.3主持技术会议,处理较大的质量和安全的技术问题和事故,组织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

  8.3.2.4主持主要工程的质量检查、重点隐蔽工程预检和竣工交验。

  8.3.2.5组织技术培训,对技术人员的安排、晋级、奖惩等方面参与意见。

  8.3.3技术队长(或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

  8.3.3.1熟悉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组织编制一般工程施工方案,施工预算。

  8.3.3.2负责按图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3.3.3负责单位工程的测量定位、抄平放线等工作。

  8.3.3.4进行质量与安全检查,参加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处理质量安全事故,并向上级报告。

  8.3.3.5负责汇集并提供各项原始资料及统计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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