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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六年未生育 妻诉离婚被驳回
www.110.com 2010-08-24 15:03

 


    一对夫妻结婚6年多一直未生育,妻子对此非常烦恼,并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汉沽法院一审驳回其诉讼请求。
    1997年初,家住宁河县的王娜,经人介绍与家住汉沽区农村的李山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经过2年多的交往,二人于1999年10月举办了婚礼。婚后二人一起下地劳动,虽然日常十分辛苦,但是二人小日子过得殷实恬静。

    但几年过去了,王娜一直没有怀孕,这对渴望生儿育女的王娜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苦恼。王娜偷偷跑到医院检查,结果自己生理上没有任何问题,那没有孩子的原因就成了丈夫的问题。王娜拉着丈夫再次来到医院,医生诊断是张山生育方面有毛病。随后夫妻二人开始了四处求医,但还是毫无结果。王娜思来想去,向法院提出离婚。

    面对妻子的举动,李山十分不解,他认为自己与王娜有婚姻基础,夫妻感情好,只是暂时还不能有孩子,也许今后通过治疗自己可以康复,所以坚决不同意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感情基础较好,虽未生育子女,但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故作出一审判决,不准原告王娜与被告李山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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