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下载在其电子产品内供顾客“试播”的影音内容,显然也需要获得合法版权,而这或许是版权方的“维权死角”
“近日,昆明中院再次委托上海法院向苹果公司二次送达立案通知书,但由于上海苹果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地址不实,仍未找到其上海公司。”2009年11月26日,上海天络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张宏雷律师对《》记者表示。
今年4月,因发现苹果公司在其产品内置入了未获得合法版权的影视内容,作为相关影视剧的国内版权方,上海天络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涉嫌侵权的美国苹果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目前昆明中院已经立案。
但该案何时开庭仍是个未知数。据张宏雷律师介绍,尽管法院方面以及相关知识产权监管部门对此案非常重视,但我国此类涉外案件通常没有时效性,加之苹果公司的特殊组织结构,他对年底之前开庭并不抱希望。
一直以来,关于影视作品的侵权更多的是在盗版影碟市场以及视频网站行业,而对于家电或电子产品在产品内的“试播”内容,则很少有人关注。这些家电及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商为吸引顾客,在卖场播放或者下载到电子产品内作为给顾客试播的影音画面,实际上也是一种严重侵权的行为。这些“试播”的影音内容,显然也应该获得合法版权。
“苹果”里的倒霉熊
2009年3月,身为苹果“粉丝”的张宏雷律师偶然在新亚(昆明)百大苹果专卖店发现了几款苹果产品内载有其代理的版权内容。
“当时我一看就愣住了,那家苹果专卖店里所有可视屏幕上都有韩国动画片《倒霉熊》在播放。”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张宏雷律师表示,他之所以对此事颇为敏感,是因为《倒霉熊》在云南省的知识产权代理人正是他本人。
张宏雷律师是国内多部影视剧的版权代理人,代理内容包括《亮剑》、《闯关东》、《非诚勿扰》、《赤壁》等众多一线剧集。根据他与版权方的协议,一旦发现这些影视剧在当地被盗播,他即可就地取证。
“看到苹果专卖店里的影视内容,我首先想到的是他们有没有经过授权,随即我便与《倒霉熊》的版权方——上海天络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了确认,并得到明确答复——没有授权过。”张宏雷律师表示,尽管难以置信,但他已经能够确认,苹果公司涉嫌侵权。
第二天,在得到天络行公司的授权后,张宏雷律师委托昆明真元公证处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在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张宏雷体验、购买了两款苹果电子产品,并由公证人员对所购商品进行拍照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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