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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的核心是保障私权
www.110.com 2010-07-09 16:28

  4 保姆、装修工侵害他人,用工方要不要负责?

  “从国际发展趋势来看,在劳务关系的有关侵权责任中实际上出现了强化对雇主责任的趋势。英美法里有一个重要的规则,叫做‘归责于

  上’,就是把雇员的侵权责任归到雇主那里去。”

  法律草案链接

  侵权责任法草案三审稿第34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草案三审稿第35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在劳务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在劳务过程中自己受到伤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记者:侵权责任法草案三审稿对雇用保姆、装修工人等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造成侵权的责任也作了规定。但据了解,审议中一些常委会委员对这一规定有不同意见。

  王利明:从国际发展趋势来看,在劳务关系的有关侵权责任中实际上出现了强化对雇主责任的趋势。英美法里有一个重要的规则,叫做“归责于上”,就是把雇员的侵权责任归到雇主那里去。

  记者:就是先让雇主来承担?

  王利明:对,先让雇主来承担,承担完了再说,目的主要是要保护受害人。你请的保姆,造成了第三人的损害,你说让受害人去找保姆,很困难,甚至根本赔偿不了。所以,按照英美法的解释,不管怎么说保姆是你请来的,是为了你的利益,按照你的要求从事劳务,因此,你要先承担责任。

  现在我们看到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区分了两种关系。第一种是单位和个人之间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个人在工作期间造成了他人损害。就是说单位聘用了你,你对别人造成了损害,只要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产生的,单位就要对受害人负责,对这一规定,大家都没有意见。第二种是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比如个人聘请保姆,提供劳务一方在劳务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借鉴国际上的经验的规定,这样规定也有利于保护受害人。

  现在有人提出意见,认为我请的保姆、装修工如果没有按照我的要求提供服务,或者有重大过错,造成了别人的损害,全都由我来赔,这个责任太重了。我个人建议可以考虑规定用工一方在赔偿受害人损失之后,可以享有一个追偿权。就是出了问题还是先由用工方来赔,赔了之后,根据提供劳务一方的责任大小,再向他适当追偿。但这个追偿是事后在提供劳务一方和用工方之间进行的,而对受侵害的第三者而言,还是应该首先由用工方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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