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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思维方式——认识论抑或证明论(4)
www.110.com 2010-07-10 13:33



  第三,有助于指导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既然每一个当事人在起诉时都必须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同时还需自己对这些诉讼请求加以证明,所以当事人在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应当考虑:提什么样的诉讼请求既能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又便于证明。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诉讼请求能否得到证明取决于事实和法律,而事实又取决于当事人手头掌握的证据。当事人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应当考虑目前拥有哪些证据、还能够收集到哪些证据,这些证据能证明哪些诉讼请求。比如民事诉讼中经常讨论的“电车事件”,当事人既可以依合同法起诉,又可以依侵权法起诉。由于实体法不一样,具体的诉讼请求有一些区别。按侵权法起诉就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按合同法起诉则不行。那么,当事人该走那条路呢?就需看当事人拥有的证据。当事人若没有车票,不能证明合同成立,就不应以合同法为依据,提出如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这样的诉讼请求。

  注释:

  [1]张卫平主编:《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第2页。

  [2]陈一云主编:《证据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96页。

  [3]陈一云主编:《证据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95页。

  [4]参见陈瑞华著:《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三章。

  [5]江伟:《市场经济与民事诉讼法学的使命》,载《诉讼法学?司法制度》1996年第6期第27页。

  [6]陈瑞华著:《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98页。

  [7]陈刚著《证明责任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78页。

  [8]刘容军著:《程序保障德理论视角》,法律出版社,第160页。

  [9]《牛津法律大词典》,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865页。

  [10]陈瑞华著:《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97页。

  [11]参见毕玉谦著《民事证据法及其程序功能》,法律出版社,第76-79页。

  [12]胡锡庆主编:《诉讼法学专论》,中国法制出版社,第285页。

  [13]江伟主编:《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第49页。

  [14]胡锡庆主编:《诉讼法学专论》,中国法制出版社,第285页。

  [15]黄菊丽、王洪主编《逻辑引论》,华文出版社,第57页。

  [16]黄菊丽、王洪主编《逻辑引论》,华文出版社,第362页。

  [17]汤维建,单国军著《香港民事诉讼法》,河南人民出版社,第58页。

  [18]张卫平著;《程序公正实现中的冲突和衡平》,成都出版社,第81页。

  [19]谭兵主编:《民事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第359页。

  [20]周礼全主编:《逻辑-正确思维和有效交际德理论》,人民出版社,第583页。

  [21]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63页。

  [22]汉斯·普维庭[德]著:《现代证明责任问题》吴越译,法律出版社,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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