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五十年回顾与展望(13)
www.110.com 2010-07-10 13:34
在研究范围上,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将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以及台湾的民事诉讼制度和诉讼实践的问题作为研究范围,开展研究的同时,对外国民事诉讼制度以及区域性民事诉讼规则加以研究。
(三)新世纪的民事诉讼法学专业人才培养
新世纪的民事诉讼法学专业人才教育将在教育思维与手段上全面实现素质教育要求;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高学历人才在满足教学、研究部门需要的同时,将不断充实到我国各级政法部门,从而为提高民事审判法官的学历素质提高切实保证。我国民事诉讼法学中青年学者群必将不断壮大,民事诉讼法学高学历人才的国际交流将实现规模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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