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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两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
www.110.com 2010-08-11 16:43

  中国和美国分别是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和经济实力最强的发达国家。两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时间都不算长,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具有各自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但两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都面临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虽各不相同,但也有不少值得互相借鉴的方面。本文试图对中美两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过程进行分析,研究中美两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同特点。

  一、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和发展权利予以保障的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社会保障制度逐步规范,几乎年年都颁布有关社会保障的法规和条例。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过程

  1951年2月,政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了职工疾病、伤残、生育、养老、死亡等保险项目,1952年、1955年中央政府对《保险条例》进行细化补充。1952年1月,发布《国营企业工人职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草案)》,1955年12月,国务院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建立了企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保险。1958至1966年,国务院对职工退休退职、疾病保险、职业病、学徒工待遇、农村合作医疗、精简下放职工生活安置等制定调整了社会保险政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保障的地位和作用重新得以确认,国家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1986年颁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1991年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并致力于扩大失业保险范围,提高失业救济标准,调整失业保险期限等等,实施再就业工程。1992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改革工伤保险制度。1984年以来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力求保证医疗,克服浪费,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医疗费用。1988年颁布《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开始建立农村社会保险、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等,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保障体系。

  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第一次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目标,也第一次明确地把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目标和原则。《决定》确定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框架大致由3个方面组成,其中包含13个社会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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