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名为《一个贫困县女检察长和她的名车》的帖子就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现在这个年头,有些事情实在是太蹊跷,就说这“借“吧,不仅穷人在“借”,富人也在“借”。某些官员被举报,据言其子女开的豪华车为其受贿所得,可是经纪检部门一查,原来人家是“借”的。
一篇名为《一个贫困县女检察长和她的名车》的帖子就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根据网友的说法,“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这个偏远县城,女检察长刘丽洁在到任后坐了一年多的别克车之后,由于在路上出了一些小事故什么的,她便将自己的公务车改为价值近百万的大众途锐,再令当地的官员及百姓咋舌。”刘丽洁得知记者意图后,并没有否认自己驾驶了这辆汽车,不过她表示,“车是朋友的”。(2009年11月27日CCTV)
女检察长的百万坐驾被网友曝光之后,立时引起一片热议。但检察长毕竟是经过风雨、见过市面的,面对记者的追问,一句“车是朋友的”,便把自己摘拔得干干净净,原来检察长大人只是“借用”而已。
现在这个年头,有些事情实在是太蹊跷,就说这“借“吧,不仅穷人在“借”,富人也在“借”。可是这“借”与“借”可大不相同,穷人的“借”大多是为了维持生计或解决一时之艰,而官员的“借”,其妙则不可尽言。
某些官员被举报,据言其子女开的豪华车为其受贿所得,可是经纪检部门一查,原来人家是“借”的。还有一些官员被揭发其亲属住的房子为开发商所送,但纪检部门一路查下来,住户并没有办理住房证和产权证,而是“借”住的。于是也只好就此作罢。
受贿当然是党纪、政纪所严禁的,但是借用、借住,总不能以受贿论处吧?这就是现时一些官员的精明和聪明。所以,一些官员并不急于将进贡的车、房等归于自己名下,而是先以“借”的名义长期受用,一旦有人举报、上级过问,就说是“借”的;如果长期无风无浪,那就相机收入自己囊中。如此之“借”,真可谓进可攻、退可守、旱涝保收之“高步”和“良策”也。
官员之所“借”,虽然还没有将车、房等贡品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实际从”借”的第一天起,受贿就已经开始,比如,为官员公子、小姐提供豪车的单位和个人,不仅要为车子交纳养路费、保险费,还要负责燃油费和维修费。当然,这种付出也决不会“血本无归”,如果受益的官员不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为人家办点事情,让其得到比付出更大的利益,人家凭什么去巴结你?难道天下就你长得最姿势?
所以,只要我们认真查一查,凡是大款、富豪向官员慷慨解囊的,凡是官员可以轻易从其手中“借”到所需贵重之物的,几乎毫无例外的都存在一种“权钱交易”的关系,或说是存在一种“对价“关系。因此,在反腐中,关注一下官员的“借”,查处一下官员的“借”,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是非常必需的。
女检察长的百万坐骑的背后有什么隐秘,我们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因为至今纪检部门还没有介入,相信在认真而不偏私地“查”了以后,肯定会弄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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