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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快递丢失索赔难 市民应选信誉好的公司和保
www.110.com 2010-09-17 17:26

      摘要:随着现代物流行业的飞速发展,快递服务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最近省消协发现,因快递引起的消费纠纷逐渐增多,涉及财物损失无法获赔的情况屡有发生。近日省消费者协会接到了多起因快递托运的物品丢失难以索赔的消费投诉。

  东北网6月8日讯 随着现代物流行业的飞速发展,快递服务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最近省消协发现,因快递引起的消费纠纷逐渐增多,涉及财物损失无法获赔的情况屡有发生。

  近日省消费者协会接到了多起因快递托运的物品丢失难以索赔的消费投诉。市民张女士2月1日给在北京参军的儿子快递了一包价值600元的物品,直到3月4日物品也没有收到。张女士找到快递公司,快递公司答复2月23日物品在北京有人代领,可张女士的儿子根本就不认识代领人。张女士多次找到客服中心,客服中心人员答复是:要求消费者同代领人联系,可消费者根本不认识代领人,如何能找到。张女士投诉到省消协,要求快递公司归还物品,但快递公司不愿承担责任。经过消费者协会调解,快递公司给予消费者赔偿。还有一名消费者投诉,不久前他去外地出差,看到地方特产香烟就花800元钱买了四条,通过快递运回家,邮件到时就签了字,可回家打开包一看,香烟变成了纸片砖头。消费者打来电话到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咨询,由于消费者已签字确认,此案件消协无法受理。

  为此,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快递托运服务时要注意以下几点:托运货品时,尽量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托运公司,签署合同时,要注明货物名称、价值、邮寄起始时间、相关的违约责任等,高价值的货物同时还要签署比较正规的托运合同,不能只填写一张托运单,还要取得快递服务单位开具并盖有公章的保价单据;填写单子要注意填写完整,地址、电话要核对清楚;尽可能选择“保价”服务;在接受快递服务时看清楚委托单背面的合同约定,同时要求快递公司提供快递跟踪信息咨询,并保存好发快递的凭证;收取货物时要坚持先取包裹再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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