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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具体行政行为需要这些条件
www.110.com 2010-07-17 22:41

  根据我国《》规定,行政复议机关除可撤销被申请人的外,还可以直接变更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行使变更权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行使决定权的基础,如果原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势必要进行调查取证,影响行政复议的效率。

  (2)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变更的情形,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明显不当。行政复议机关一旦作出变更决定,原具体行政行为即不存在,代之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变更决定也可以视为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复议机关直接对原案件实体问题作出处理两个环节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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