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10)
www.110.com 2010-07-21 16:36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十九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四章 仲裁庭的组成
第二十条 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双方对仲裁庭的仲裁员人数可以事先约定;事先无约定的,应当告诉仲裁委员会并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应当各自选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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