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成为国家最高决策层的一项重要决策举措,昭示天下。
从调结构、扩内需、促消费、保民生的宏观政策诉求的视角来看,历经30年改革的中国财税体制,在2010年能否实现更明晰的目标,将经受真正的考验。社会经济所面临的严峻现实,使新一轮利益格局调整迫在眉睫。而制度红利开启所释放出的势能,能否足以有效促进经济向内需型转变和发展,促进社会局面和谐稳定,更是一个既十分复杂又不容回避的大难题。
纵观时局,过去的一年,正是全球金融危机深化的一年,但内地全年财政收入再超GDP增速。财政部公布的数据说,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预计达到68477亿元,增长11.7%。这虽然反映了内地经济复苏的趋势,也有政府加强税收征管的因素,但前11个月,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同比增长7.1%,低于同期经济增速,而非税收入增速高达27%,全年非税收入预计超过8000亿元,占整个财政收入的一成多。用专业人士的话说,非税收入的大幅增长,直接反映居民和企业承受的宏观税负水平很高,也说明财税体制的确存在缺陷。
比如,税负偏高,增值税所占比重过大,所得税比重相对较小。在所得税中,企业所得税不公平,个人所得税也不合理,起征点过低;同时,缺乏对于调节社会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有着重要作用的财产税。再比如源自地方财权和事权的高度不匹配的卖地为主的收入结构,直接推高了各地房价,抑制了民众的消费。
比如预算体制不公开、不透明,致使公共投资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使得财政配置资源的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而另一方面,政府支出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趋势却十分明显,纳税人急需的养老、医疗、失业、教育等公共品供给则严重不足。再比如财政转移支付不规范,导致转移支付的效率和公平性都存在问题。
如果上述现象不能根治,民众和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的税负将持续加重,收入和贫富差距将继续加大,国家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将严重不足。而开出的药方早有多种,包括正税清费,规范非税收入;包括提高个税起征点,加大和规范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和水平;包括尽快出台物业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等等。总而言之,归根结底,若要药到病除,就须痛下决心,对当下的财税体制动大手术,做大刀阔斧的改革。
财政部已公开承诺,2010年将从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改革完善税收制度等5个方面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增强财政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并表示2010年财政政策重点将在扩内需、调结构上下工夫,强调要把刺激居民消费需求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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