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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欠税 不能出境
www.110.com 2010-07-31 13:08

  今年7月中旬~9月上旬,河南省地税局、开封市地税局对开封人造板集团公司进口设备营业税和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了检查,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以及公安边防部门的协助下,成功地迫使德国欠税人豪夫曼在出境回国之前如实缴纳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13.1万元,并促使德国企业及雇员向中国政府缴纳了营业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维护了我国税法的尊严。

  多方获取信息,认定德方企业应在中国纳税

  1998年7月中旬,开封市地税局涉外分局获悉,开封人造板集团公司利用世行贷款从德国进口机器设备,且有德国技术人员正在对该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为了搞清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确认德方是否应在中国境内纳税,7月15日,开封市地税局涉外分局局长赵煜功等5人前往该公司调查,宣传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向企业索取了开封人造板集团公司从德国引进中密板生产线的商务合同。该合同显示:外国企业除向中方企业销售机器设备外,还提供售后服务和包括安装、调试、培训等方面的劳务。时间自1996年10月到1998年10月。开封市地税局涉外分局依据合同条款,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中德税收协定》,确认德国公司在华提供安装、调试、培训等劳务已构成常驻机构,公司和雇员应在中国境内缴纳营业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为了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问题,他们又到河南省地税局作了专题汇报,得到省局涉外处的重视和支持。他们于7月31日在省财政厅了解到,此项目贷款由世界银行依据工程进度分期付给境外公司,资金拨付情况中国政府不易掌握。

  因项目情况特殊,省局涉外处副处长王苏惠与开封市地税局涉外分局的同志于8月5日又专程到国家税务总局汇报情况,请示有关法规、政策问题,得到了明确答复:世行贷款本身不含税,但世行贷款涉及的贸易活动应依法征税。

  开封市地方政府要求企业配合

  因世行不向境内企业支付贷款资金而直接支付给境外企业,让开封人造板集团公司代扣代缴税款没有法律依据,税务人员必须与外籍人员面对面交涉纳税事宜。开封市地税局涉外分局的同志再次到开封人造板集团公司面见总经理何守义,何守义以怕影响工程质量、工期和引起中外争端为由,不允许税务人员进入企业和外国人见面,并拒绝税务人员让其通知外籍人员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要求。他声称:没有市长、县长批准,税务机关不能进入企业与外国人谈税收问题。征税受阻。税务部门向开封市常务副市长梁铁虎作了汇报,8月11日梁铁虎指示秘书长致函开封县县长马林清,要求“做好厂方工作,严格按税法办事。”当天下午,县长马林清带领税务干部10余人赶到企业,与中方企业代表何守义和德国企业代表、高级工程师克劳斯。豪夫曼坐到了谈判桌前。税务人员向豪夫曼阐明:德方在开封销售设备并提供劳务,已构成常设机构,其企业和雇员应向中方缴税,责成豪夫曼提供所有在华德方雇员的护照、身份证件、派遣证明、工资证明及有关公证机关的有效证明。并按工作规程向外方企业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其于8月13日前向开封市地税局涉外分局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然而,豪夫曼声称其在德国已经完税,拒绝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上签字。但按征管程序规定,送达者两人以上签字,视同文书送达。因此,《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8月1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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