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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欠税 不能出境(2)
www.110.com 2010-07-31 13:08

  豪夫曼拔腿而逃,公安税务联合布控

  8月14日,开封市地税涉外分局没有得到德国公司和雇员的任何音讯。8月15日,开封市地税局涉外分局获悉,豪夫曼要通过北京出境回德国。他们立即到企业核实情况,得到豪夫曼留下的一句话:有事可与德国克瓦纳公司驻京代表处马杭清女士联系。外方拒不申报,中方企业不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征税必将困难重重,弄不好,一分钱的税也征不到,税务人员心急如焚。他们决定向上级请示,申请对豪夫曼实行边防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或者没有法人为其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为此又于1997年2月20日联合下发了《关于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

  获知豪夫曼出境的消息是8月15日上午9点,正赶上休息日。行文要找局长签字、打字员打印、局办公室盖章……一系列烦琐程序,而且要经过县、市、省三级税务机关层层行文,最后还要通过公安厅签发实施。而《关于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规定:布控手续必须在获知欠税人出境后的24小时内完成。

  8月15日,河南省地税局涉外税处成了县、市、省局的联合办公室。大家分工协作,从下午3点忙到夜里11点半,把布控申请起草完毕。深夜,一行人携带有关材料奔赴省公安厅,值班的副厅长江峰对此事非常重视,当即召集出入境管理处两位处长办理有关手续,并强调这是《关于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出台后,河南省公安税务两家第一次携手合作,一定要慎重行事。

  传真件分别发到了北京、上海、广州三个边防口岸,对豪夫曼实行布控的一切程序顺利完成了。此时已是16日凌晨2∶10分,大家这才想起来,晚饭还没吃呢!

  布控成功,豪夫曼终于在中方缴税

  《关于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规定:阻止欠税人出境必须由申请阻控的税务机关派员到现场。鉴于豪夫曼从北京出境的可能性比较大,18日早7点,省地税局涉外处王苏惠副处长、开封市涉外分局白敏副局长和开封县地税局两位同志赶赴首都机场。他们一下飞机立即与北京边防总值班室、录入队取得联系,了解到豪夫曼还未出境。他们抓紧时机,赶到国家税务总局,将布控情况向国际税务司做了汇报,与总局的同志一起研究有效布控措施。然后,他们正式通知德国公司驻北京代表处:中国边防已对豪夫曼实行控制,阻止其出境。而德国企业代表处则声称:“豪夫曼已回德国,你们跟他本人联系。”并提供了豪夫曼北京手机号。王苏惠即刻拨通了豪夫曼的手机,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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