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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运条例》的违反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效(5)
www.110.com 2010-07-24 14:59

    另外,笔者认为,无船承运业务也不属于“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情况。《国际海运条例》对无船承运的规定,体现了一种市场准入管理,其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经营”则主要是针对法律所不承认的行业和商品经营予以禁止,对涉及国计民生、国防战略的行业和商品经营进行限制。两者之间还是有明显区别的。

张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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