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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纺公司诉香港兰锚公司等无单放货赔偿请求权(4)
www.110.com 2010-07-24 15:01



  时效中止问题也和上述分析有相同的地方。即时效中止是对已享有请求权的权利主体而言的,请求权已经发生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前提下才发生时效中止的问题。而本案原告在银行退单之前并不享有对承运人的请求权,不存在对原告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也就不存在时效中止的问题,故银行退单对原告来说,并不发生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的效果,仅发生从此时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如此,自银行退单至原告起诉,未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原告的胜诉权未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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