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民法案例 > 保险法案例 >
伤者获赔后"失踪" 撞人者告其退赔
www.110.com 2010-07-23 14:43

被撞的赵某在获7万多元赔偿后,玩起了“失踪”,肇事司机单位运输队为要回多给的钱,并向保险公司理赔,将赵某告到了法庭。2月6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撞人者告被撞人的交通事故案,判决被撞的老人赵某返还肇事司机赔偿款7000余元。

    2005年8月的一个雨夜,杭州某运输队的司机张某驾驶一辆中型厢式货车,从湖州市长兴县开往杭州市九堡镇,在经过01省道余杭区乔司镇胜稼村路段的时候,正遇到从西往东推三轮车过马路的老人赵某。由于晚上视线差又加上下雨天轮胎打滑,货车一下就把老人撞倒了。

    看着老人被自己的车撞倒了,张某急忙扶起老人将他送入了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运输队的负责人陈某在得知车祸消息后,一方面看望70多岁的赵某让其安心养病,一方面为老人垫付了医疗费用。

    半个月后,交警部门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夜间雨天驾驶机动车未做到降低车速行驶,遇前方行人未注意避让,应负事故主要责任;赵某推行三轮车通过道路时违反标志标线且未注意来往车辆,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赵某在第一医院住了整整54天后终于伤愈出院了,运输队也为其垫付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在内的所有实际费用合计7万多元。就在大家觉得应该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时候,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被撞的赵某竟然躲避起来,坚决不肯与运输队负责人陈某商量事故赔偿事宜,更不肯协助运输队去保险公司理赔。

    陈某在多次寻找赵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这才静下心来仔细算了一笔“帐”:这次交通事故,自己雇佣的驾驶员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即使是以90%的比例负担,赵某也应当返还7000多元。可现在,赵某不但不还钱,还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那自己该如何去保险公司理赔呢?如果没有双方都认可的赔偿数额的文书,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呀。思来想去,陈某最终以运输队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事故损失并让赵某返还7000多元。为此,他向法院提交了医疗费发票、陪护费发票、赵某的门诊病历等证据。

    开庭当天,赵某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庭在经过缺席审理后,近日对该案进行了宣判,要求赵某返还运输队7392.77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