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误诊医院赔偿精神抚慰金等共计八万余元
对于今年45岁的王女士来说,最近三年来她可谓经历了一段大悲大喜、既恐且惧、心力 交瘁的日子,这一切仅仅缘于一场看似不疼不痒的小病被误诊为恶性淋巴瘤,但它随后给王女士一家带来的痛苦几乎使他们崩溃……
2003 年9月,王女士感到自己的脖子有些不舒服,自以为是小病小痒,并没有当回事。过了一段时间,不适感并没有消失,在家人的一再劝说下,她才和丈夫一起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一家著名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检查。几天以后检查结果出来了,大夫还特意只把检查结果交给王女士的丈夫,她的丈夫只看一眼就惊呆了:恶性淋巴瘤。他怀着一丝侥幸问大夫:不会是癌吧?大夫表情凝重:就是癌。
当王女士的丈夫艰难地把实情告诉王女士之后,王女士顿时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整日以泪洗面,仿佛是一个即将不久于人世的人。在全家人的极力劝说下,王女士开始在该医院进行化疗。化疗是痛苦的,她不得不强忍化疗带来的呕吐、疼痛等不适症状,先后经过四次化疗,住院58天,前后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一头乌黑秀美的长发很快就掉光了,但病情却不见好转。
在一筹莫展之际,亲戚朋友也在为王女士的病情奔走,经过多方打听,他们了解到徐州市区另一家医院治疗该病更专业、更擅长,大家劝王女士换一家医院试试,说不定能治愈。经不住劝说,王女士抱着试试看的心情,于2003年12月22日转院到这家医院治疗。
这家医院重新为王女士做了检查,检查结果出来后,王女士一家有些疑惑不解,因为检验报告单上写的是:诊断结论为,恶性淋巴瘤?淋巴节反映性增生。王女士及其家人急切地询问大夫,这个问号是什么意思?大夫说因为你们来就诊时说是恶性淋巴瘤,但我们检查的结果似乎不是,为了慎重起见,所以打了一个问号,我们现在能确诊的也就是 一般的淋巴节反映性增生。大夫最后悄悄地告诉王女士,实话告诉你吧,我们认为那一 家医院的诊断可能存在错误,但都是同行,我们也不便于直说,况且现在的检测手段也 不能保证正确率达到100%,我们建议你到更权威的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确认。
怀着惊喜交加、忐忑不安的心情,王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于2004年2月份分别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进行检查,经上述医院的专家检查,分别认为 王女士所患疾病为“倾向淋巴结反应性增生”、“以淋巴结反应性增生可能性大”,绝不是什么恶性淋巴瘤。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王女士回到那家为她做出正确诊断的 医院,很快做了“左腋下淋巴结清除术”,仅住了二十余天院就治愈出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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