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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权威的法治意蕴(5)
www.110.com 2010-07-24 12:59

  (4)强化法律权威及意识。法律权威是制度权威的核心与关键,要以法制建设为契机,以法制建设带动其他相关制度的建设与完善,通过树立并强化法律权威并以法律权威带动、壮大其他制度权威。强化法律权威,必须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诸多环节上加以体现。立法时要为法律权威的产生创造条件,力求法律的科学、公正与稳定。法律权威的树立,“最根本的就是要注重法律自身品质的‘修养’。只有具有优良品质的法律,才真正具有权威,才能产生强大的内在影响力”。11;执法和司法关键在于合法与公正,严格保证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精神的贯彻,维护法律的尊严;采取各种途径和措施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是制度权威普遍确立与展现的关键。要知道,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才是法律权威得到极至发挥的表现。

  参考文献:

  [1] 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7月版,第185页。

  [2] 卓泽渊:《法律价值》,重庆大学出版社1994年9月版,第170-171页。

  [3] 王人博、程燎原:《法治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12月版,第249页。

  [4] 苏力:《二十世纪中国的现代化和法治》,《法学研究》,1998年第1期,第6页。

  [5] 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中译本),沈宗灵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2页。

  [6]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46页。

  [7]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25页。

  [8]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79页。

  [9] 新华词典编纂组:《新华词典》,商务印书馆1980年8月第一版,第1085页。

  [10]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32页。

  [11]刘书祥:《法律权威的构成与树立》,载《河北法学》1997年第2期,第28页。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黄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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