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确认制?密码确认制?——信用卡消费盗用(8)
www.110.com 2010-07-26 10:52
持卡人刷卡消费一般都是在公共场合,这些场合来往人员众多、复杂,使用密码的过程往往也就是泄密的过程,密码使用的频率越高,泄密的概率就越大。
输入密码需要POS机,POS机都是在商户消费场所,数量多、覆盖范围广,银行没有能力对于POS机进行有效的监控。曾经就发生过犯罪分子利用伪造的POS设备,或通过商户连接POS机的线路盗取持卡人的密码,然后用载有有效信息的伪造卡消费或取现。
另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大家现在关于签名和密码的争论只是针对信用卡消费的,用信用卡支取现金一直是需要密码的,持卡人利用ATM机或在银行柜面取款需要输入密码。如果信用卡消费时使用的密码与支取的密码一致的话,密码在消费时泄露不仅会带来信用卡消费方面盗用的风险,这种风险还会扩展到信用卡支取方面。
再有,有些信用卡采用“密码制”,有些仍然是“签名制”,职业素质不高的收银员不能清楚辨别哪些信用卡仍然需要配合身份证使用,而一概要求所有持卡人输入密码,但因为这部分信用卡消费实际上没有密码数据处理程序,“持卡人”只是“空”输了一个密码,没有任何意义,这也是为何随意输入数字,POS机仍然接受的原因。
另据有关统计,在所有银行卡欺诈损失中,伪卡损失占68.94%,而遗失卡被盗用所造成的损失仅占9.57%,可见滥用密码导致伪卡欺诈的潜在威胁远远大于遗失卡被盗用的损失。
综合起来,,因技术和制度原因,密码泄露的几率很高,产生的风险很大,也就是说,持卡人在第一个层次上的风险很大。不仅如此,从以下几个发卡银行关于信用卡密码的规定可以看出,持卡人在第二个层次上的风险就更大了,密码泄露造成的信用卡被盗用由此产生的责任要有持卡人来承担。
牡丹信用卡章程 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机构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仅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顶交易的有效凭证。
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登记有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签字的交易凭证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龙卡信用卡章程 持卡人必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龙卡及个人密码(一般应与身份证分开保管)。持卡人在领到龙卡时,须立即在卡片背面签署本人姓名,并及时更换卡片原始密码,以防遗失后被冒用。持卡人不得将本人龙卡密码告知他人,若密码遗失,发卡机构可协助持卡人防范风险,但可能发生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负。
除ATM交易外,其余交易均需持卡人签名确认。持卡人也可凭密码对帐户进行控制,凡与密码相符的交易均视为合法交易。持卡人应将信用卡与密码分开妥善保管,以避免金穗信用卡遗失或密码泄密而遭受损失。
太平洋卡信用卡章程 持卡人购物、消费及存取现金的一切收付款项均在其备用金存款帐户内办理结算,发卡机构依据个人密码等电子信息为持卡人办理的存取款、消费和转帐结算等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持卡人须对个人密码自行保密,否则,密码泄露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持卡人承担;持卡人遗忘密码,可凭卡和本人身份证件到原发卡机构办理密码更换手续。
申卡信用卡章程 持卡人须妥善保管国际卡和个人密码。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行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有。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登记有持卡人签名的交易凭证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发卡行有权将持卡人使用国际借记卡的收支款项,费用记入其账户。
汇丰银行信用卡约定条款 持卡人使用自动化设备办理预借现金或进行其他交易,就其交易密码或进行其他交易,就其交易密码或其他辨识持卡人同一性之方式,应予以保密,不得告知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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