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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诊所项目教学法的探索(4)
www.110.com 2010-07-24 15:36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2000年左右由美国福特基金会向中国推介。2000年初,先后在清华大学、武汉大学进行了诊所教学的观摩和教师培训。2000年9月,中国有八所大学开展了第一批法律诊所课程。其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七所院系受到了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由于我们的教学改革的理念和思路与诊所式法律 教育所倡导的价值不谋而合,所以,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系在积极派员参加培训观摩的基础上,在2000年9月,自发启动了法律诊所课程,法学系98级屈罡等31名同学成为首期法律诊所的成员。汪世荣、杨宗科、王政勋、郭升选四位老师共同承担法律诊所的教学。

  诊所实行开放式课堂教学,采用大脑风暴、角色扮演、模拟审判、发现式游戏以及小组活动等方法,对法律职业的基本技能进行训练。诊所为西安市高家堡小学女教师王娟提供了人身伤害赔偿申请再审案的代理法律援助。2000年9月25日的《西北政法学院报》以《法学一系开设“法律诊所”课“为题对这一教学改革举措作了报道。法学一系学生学术刊物《西部法苑》2000年第3期,也有学生发表文章对这一改革措施作了评价。《政法教育研究》2000年第3期,刊登了杨宗科的论文《诊所法律教育初探》。

  按照从先进的教学方式中汲取营养,从切身的实践尝试中积累经验的思考。西北政法学院法律诊所2001年在深化教学改革,将舶来的诊所教学方法与“本土资源”相结合的过程中,创立了立法诊所并开始了项目援助课程的新的教学方法。

  三、立法诊所创立及实施立法项目援助的实践

  创立立法诊所至少基于三个因素:首先是我们有探索法学素质教育新的有效方法的强烈的愿望和欲求,有求实创新的心态;其次有客观存在的社会需求;最后是由于西北政法学院的四位诊所教师中,有专门从事立法学教学及参加过立法实践且关注并从事法学教学管理的教师。以上三个条件的同时具备,使立法诊所得以创立,立法项目援助这一新的教学方法得以逐渐形成。从2001年3月至今,伴随着立法诊所的萌芽和出生,它的“立法项目援助”这一新的教学方法也日益产生并日渐成熟,期间已经实施了三个项目。

  (一)《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行政执法暂行规定(草案)》立法项目论证

  2001年3月5日,西安市老龄委贾军孝、陈爱民二人持介绍信到我院就西安市人民政府责成西安市老龄委起草西安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地方政府规章——《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行政执法暂行规定(草案)》的立法项目一案进行论证,希望法律诊所给予帮助。

  法律诊所项目负责人汪世荣教授与杨宗科等教师商议后,提出由汪世荣教授从正在授课的2000级法律专业硕士生、民商法专业、刑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中,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选择了10多名同学组成“立法项目援助小组”,由汪世荣负责并接受了西安市老龄委的书面委托。

  法律援助小组制定了《立法论证项目实施计划》,计划由援助小组对该立法项目及草案进行研究分析和评估,提出法律意见书,并对原草案进行修改,拿出修订的草案。

  法律援助小组搜集了大量的文献材料,并做了数次实际调查,开展了专门的论证会。汪世荣、杨宗科以及美国福特基金会法律诊所项目官员刘晓堤女士等参加了论证会,经过论证,大家对由政府部门起草的《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行政执法暂行办法》及《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行政处罚暂行规定(草案)》从立法宗旨、处罚种类、处罚适用等方面存在的严重缺陷,提出了十分尖锐的意见,认为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老年版”,立法宗旨及法律手段存在着“重罚轻导”以及滥用行政处罚等严重缺陷,建议终止该立法项目。西安市老龄委对立法援助小组所提供的法律意见书及背景材料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促使市老龄委对立法项目做出了重大调整。改变了过去制定一件处罚性政府规章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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