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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境下的施米特问题(9)
www.110.com 2010-07-24 15:37

  当然,应该看到,理解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中国在历史上长期遭受专制政治之苦,一说起国家权威就心有余悸。其实,在理论上这个问题是不难澄清的,我们所谓的国家权威是法治之下的国家权威,而不是党制国家的政党权威。历史的实践告诉我们,国民党时代的党制国家并没能有效地完成所谓从军政、训政到宪政的国家建设的三部曲,法治之上的政党国家是危险的,其权威的正当性是可疑的和不牢靠的。宪政国家与党制国家的根本不同在于,建立在宪法之上的国家是中立的,形式的,超越各个政党和社会利益群体之上的,宪政国家说到底是一个拟制的政体主体,它为政党政治和民主政治提供一个交易、博弈和协商的平台。国家的权威也就是法律的权威,宪法的权威。

  因此,从宪政国家的意义我们再回到本文的议题,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所谓中国语境下的施米特问题,如果从积极的建设性的方面来说,就是促进我们思考有效国家权威之下的宪政改革,对于我们来说,宪法政治意味着通过国家的法治权威保障个人的权利、自由和幸福不受侵犯,促进市场经济的持续公正的发展,意味着政府职能的高效运作和依法执政,意味着在国际关系中捍卫国家利益,保卫公正的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生存空间,等等。总之,只有有效合理合法的国家权威才会保障个人利益和市场经济的运作,而反过来个人权利和市场经济也为宪政国家的国家权威提供了道义的和经济的基础。把人民幸福和国家力量结合起来,这是宪政国家的一种优良形式。宪政与威权政治的差别,在于它不滥用权力,既有能力保障市民社会的发展,又有足够强大的国家能力,同时又促进了个人的自由、安全与幸福。

  当然,这是我们的理想,也是宪政改革的方向,并不是既定的事实,但是,任何事物的演进都有一个过程,政治事务也是如此。如果我们回顾中国改革二十多年的历程,就会惊叹,今日的中国与过去的中国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这一切又都是在悄悄地缓慢地进行着的,大地的惊雷总是响于无声之处。同样,如果我们审慎地观察今天正在发生的事情,也不难发现,我们也正面临着一些建立宪政国家的关键性的契机。

  首先,中国过去二十年进行的制度变革的资源和动力已经走到了尽头,政治改革已经刻不容缓。如果我们不是教条主义地看待政制,不把建立“和谐社会”的政治纲领仅仅理解为一种社会政策,而是把它提升到一个宪法政治的高度,我们就有理由相信,中国的社会政制将进入一个新的时期。第二,从中国逐渐融入国际秩序的角度来看,关于中国崛起的国内外争论实际上为我们作为一个大国步入世界格局提供了一个路径。针对国际上流传甚广的中国威胁论和中国崩溃论,我们强调的和平发展或和平崛起的大国方略,显示了一个现代国家的政治成熟。此外,与此相关的有关中国内政的两岸三地问题,以及与美、日、韩等周边国家的关系问题,不仅在国家政体制度的创新方面,而且在世界秩序的参与和国家利益的维护方面,都考验着我们的政治智慧。

  我们正处于不同于常态政治的非常政治时期,在此,我们很自然地想到美国联邦党人汉密尔顿在他那个时代向美国人民提出的问题: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体,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我认为,作为具有五千年传统的政治文明体,我们在新的世纪迫切需要审慎地反思我们的社会政治进程,而不再把政制拱手交给“机遇”和“强力”。说实在的,一百五十年来,我们的机遇总是太差,而强力又总是暴虐无度,以至于少有从容选择的空间。现在,当我们步入新的世纪,但愿我们能够不委身命运,而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实现我们的宪政改革,使中国真正地步入“大国之道”,完成从非常态政治到常态政治的转型。

  高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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