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已失业半年多、惊恐之中杀死了“爱情结晶”的“北漂恋人”;
一位妻子癫狂、女儿脑瘫,在盗窃高压电缆时被击致残的家庭支柱;
一位不堪虐待,对忤逆养子下了“重锤”的中年男人;
一位离婚未离家,向病榻上不领情的公公下了“杀手”的前儿媳妇……
他们有个共同的名字:刑事犯罪被告人!
这些原本贫弱善良、生活在你我他中间的普通人,虽踏破法律之规落入“罪人”之列,却越来越被公众、舆论、法律所宽容——来自受害人一方的宽恕,尤为撼动人心!
被压力扭曲的“顶梁柱”
本刊记者/胡庆波 通讯员/何照新
2006年12月6日,对34岁的孟祥明来说,注定是个不平凡的日子。
他做了最坏的打算。提前一天,从左邻右舍凑钱买了一桶10斤重的食用油,看着前两天大队刚送来的一袋米和一袋子白面,他放心了——如果……这些够76岁老母亲、精神有恙的妻子和4岁的病残女儿维持一段时间了。
在母亲和妻子留恋的目光中,这位逃亡8年的抢劫犯罪嫌疑人只身离开了位于河北省迁安市杨店子镇张官营村的家,前往北京接受法院无法预知的审判。
“我真没想到,自己那天还能回家!”孟祥明后来对记者说。
法庭上的一声叹息
2006年12月6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
孟祥明局促地坐在被告席上,东张西望地审视着这个令他敬畏甚至在噩梦中不知来过多少次的地方。一件绿色军用棉大衣,恣意地躺在他身旁的椅子上。
他是个残疾被告人。他那只剩半截的伤残右臂藏在外衣内,受伤的左臂“支”出体外,缠着绷带,残缺不全的手指分外显眼。
孟祥明手臂的伤残与他的犯罪有关。2006年3月,在盗窃电线时,他的双臂不慎被电击而伤残。也正是这次侥幸心理引发的盗窃行为,使他8年前参与的抢劫案浮出水面——
1998年1月27日凌晨,孟祥明与杨爱军等4人驾驶两辆农用三轮车,携带铁梯、绳子、木棍等作案工具,在首钢矿业公司技术供应处钢材库,盗窃了26根槽钢,价值相当于人民币4430元。在转移赃物的过程中,他们被民警发现。为抗拒抓捕,孟祥明等人当场用暴力手段将前来抓捕的一名民警打伤。
之后,孟祥明开始了长达8年的逃亡生涯。
前妻因此在气愤之中改嫁他人。最初,他惶恐不安,逃亡在河北省唐山市,朝不保夕地做些建筑工地的活儿,每当看到穿着制服的警察,他都会忐忑不安,慌乱地躲开他们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