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法律 > 改制重组 > MBO收购 >
MBO收购浪潮 高管们游走于政策边缘的投机取巧
www.110.com 2010-07-09 10:53

最近一轮的管理层收购浪潮,是政策解禁前的拨乱反正,还是高管们游走于政策边缘的投机取巧 ----
   今年下半年以来,康缘药业和美罗药业曲线管理层收购(MBO)获国资委放行,引发了新一轮MBO浪潮,先后已有不下十家推出了MBO计划。"墙角一枝梅,凌寒独自开",用王安石这两句诗,来形容MBO再度兴起的情状非常贴切。
   不过,MBO是否具有腊梅般的高洁品质,它最终吐出的是"暗香"还是"毒气",仍存在较大争议。毕竟,政策对其限制仍未解除,而最近学者郎咸平的"MBO乃国资流失最佳途径"的指斥,更使其生存环境雪上加霜。
   国资委有关人士称,政策面近期不会出台具体的MBO法规,相反可能还会对涉嫌运作MBO的企业进行严格检查,看看有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过,专家们则乐观地认为,只要按规矩做,MBO还是有前途的。
   花落花开
   作为实现产权多元化手段之一的MBO,崛起于国企深化改革进程,起伏于国有产权出让政策的松紧间隙,并在2002年下半年至2003年上半年,形成第一个高潮。
  国内最早开展MBO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士郑培敏称2003年为"中国MBO元年"。他说,经历了2002年下半年的政策铺垫后,2003年的MBO在风生水起的同时又一波三折,停停走走。从各种方案层出不穷、风光无限,到在春暖花开的4月,突遇主管部门暂停降温,再到后来国资委组建出台有关新政策,冰冻初融。毫无疑问,MBO是当年最引人关注的经济热点之一。
   2003年12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对的批准制度、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交易管理、定价管理、转让价款管理、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职工权利、管理层收购等十个主要环节和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其中最重要的是,确立了国有股权转让价格不能低于净资产的底线。
   "该意见标志着国资委审批MBO的解冻,"郑培敏解释说,"从我接触的国资委领导的表态看,如果程序合法、价格合理、不造成国资流失,MBO该批的还是会批。"而不止一家正在运作管理层收购的上市公司告诉记者,他们重启MBO的工作也是从此开始的。
   2004年1月8日,国资委发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个规范国有股权转让的规章,目的在于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郑培敏认为,虽然该办法不适用于金融类企业与上市公司,但是对于要实施MBO的非上市公司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操作标准。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