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支付国家赔偿千余万元
www.110.com 2010-07-21 10:22
至去年年底,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45件,其中作出赔偿决定的361起案件已经全部执行,当事人获得共计1113.86万元的国家赔偿。这是记者今天从省高院获悉的。
据了解,1995年实施,当年全省法院没有受理一件国家赔偿案件。随后国家赔偿案受理数逐年递增,1999年后,每年受理数在100件左右,2005年达到118件。截至 2005年底,全省法院共受理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各类司法赔偿案件845件,审结827件,其中决定赔偿的361件,赔偿金额共计1113.86万元。
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也没有规定强制执行的措施,赔偿决定的执行十分艰难。至2005年3月底,全省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赔偿的案件仍有38件未能执行,涉及赔偿金额149.36万元。省高院加强与有关机关的协调,强化执行措施,利用督导、检查、通报等手段,有效地促进了案件执行。截至2005年底,法院作出的赔偿决定已经全部得以执行,案件执行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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