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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保护法》法律责任的修改(6)
www.110.com 2010-08-02 17:17

  注释:

  [1]参见杨朝飞:《<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思路》,载《环境保护》2007年第2期。

  [2]参见李龙:《警惕跨国公司的另一种掠夺》,载《广州日报》2007年8月19日A5版。关于著名跨国公司在中国排污的问题,各大网站上也有很多相关消息。

  [3]2004年春,沱江发生了两次污染事故,盛夏,淮河支流开闸泄洪,释放了5亿吨污水。2005年伊始,国家环保总局紧急叫停了30个大型环评违规建设项目,11月松花江受到污染,12月广东北江检出镉污染。2006年1月,湖南湘江出现镉超标,接着发现甘肃徽县数百群众血铅超标,湖南岳阳饮用水源砷超标。2007年太湖蓝藻大面积爆发。

  [4]参见王曦:《论我国<环保法>的修改与政府环境保护公共职能的统一性》,载《环境法治与建设和谐社会——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第299页。

  [5]李挚萍著:《环境法的新发展——管制与民主之互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223页。

  [6]从2001年起,全国生活污水的排放就超过了工业排放总量。2006年,生活污水的排放总量为297.5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55%。资料来源于200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http://www.zhb.gov.cn/plan/zkgb/06hjzkgb/,最后浏览时间2007年8月29日。

  [7]前注[5],李挚萍书,第226页。

  [8]王曦著:《美国环境法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48页。

  [9]2007年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对唐山市、莱芜市、六盘水市、吕梁市和华能、华电、国电、大唐国际等几大电力集团暂停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7月3日,环保总局再次对外宣布自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域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六市两县五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参见《央视<焦点访谈>:聚焦“区域限批”》,搜孤新闻,http://news.sohu. com/20070123/n247786581.shtml.国家环保总局网新闻发布栏目:《环保总局:长黄淮海重污染水域进行“流域限批”应建立统一治水机制及新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国家环保局网,http://www.zhb.gov.cn/xcjy/zwhb/t200703_htm,最后浏览时间2077年8月20日。

  [10]该规定是《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的第5条第2款,该草案已于2007年9月5日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中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zgrdw/common/zw. isp?label=WXZLK&id=371549&pdmc=110126,最后浏览时间200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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