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善福诉屈国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民事判(11)
www.110.com 2010-08-10 14:12
以上赔偿金额合计人民币261617.55元,减除湖口新浔阳汽车出租租赁有限公司代为偿付的6万元,屈国华尚应赔偿201617.55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屈国华赔偿邱善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合计201617.55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给付原告清结。
本案受理费6480元,其他诉讼费3888元,公告费263.20元,合计人民币10631.20元,原告邱善福负担120.20元,被告屈国华负担1051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相关文章
- ·邱善福诉屈国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民事判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 ·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 ·黄浩诉邹逃平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08)石民
- ·叶瑞友与杨春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 ·姬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后续治疗费 发生后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 ·邓椿菱与罗永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 ·邓椿菱与罗永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 ·孙侨蔓诉赵国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 ·黄浩诉邹逃平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08)石民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 ·姬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 ·武翠芝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最新文章
- · 殷杰交通肇事一案
- · 赵文彬犯交通肇事罪一案
- · 唐孝炳犯交通肇事罪一案
- · 高万勇、董常明交通肇事案
- · 李祖均犯交通肇事罪一案
- · 石万勇犯交通肇事罪一案
- · 何俊峰交通肇事案
- · 张学军交通肇事案
- · 被告人刘乔勋交通肇事
- ·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处理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