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事故 > 交通法规 > 交通法相关法规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干扰和破坏施工环
www.110.com 2010-07-08 09:10

  郑州至西安铁路客运专线(以下简称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是国家规划的“四纵四横”铁路快速客运专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河南省政府和铁道部共同兴建的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在我市境内81.3公里,涉及5个县(市、区)、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75个行政村,建后将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推动作用。为创造良好施工环境,确保郑西客运专线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沿线各级、各部门都要自觉服从大局,维护郑州形象,积极做好郑西客运专线建设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宣传和各项组织、服务工作,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二、郑西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乱检查、乱收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需检查和收费的,要严格依法行政。否则,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工程运输路段和施工作业区设置障碍,阻碍交通,影响施工的;

  (二)到工地聚众闹事、殴打伤害施工人员的;

  (三)采取非法手段强行承揽铁路工程及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强行供料和对施工单位收取保护费的;

  (四)哄抢、盗窃、破坏施工物资和设备器械的;

  (五)其他干扰正常施工、破坏工程建设的违法行为。

  四、已经各方确认的补偿费全额支付到所有权人后,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碍施工。

  五、建设、施工单位应主动与当地人民政府联系沟通,维护群众利益,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证沿线居民和企业事业单位正常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六、凡涉及工程建设的有关问题,请到当地人民政府成立的郑西客运专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由办公室协调解决或逐级上报。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六年七月六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