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任德福告诉记者,现在南京十多所高校中每家都有1000多名后勤服务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有的高校还采用竞标形式,让劳务派遣公司投标。 劳务派遣市场的火爆,意味着有更多按照新法可以和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将不再是所服务企业的员工,而只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企业工作的人员。
江苏汇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任德福:“因为劳务派遣公司一般说是两年签一次合同,这方面稍微好一点,只要我签了两年合同以后,这两年之内,如果大学里边,我的用工单位,他退回给我了,我还要再次派他的工作,我不安排他工作的话,我要给他发最低工资,所以方面我们也是有点压力的,但我们压力与无固定期限比的话,稍微好一些,稍微好一些,所以这样也是给我们一种机遇。”
任德福说:虽然今年南京劳务派遣市场好,对他们来讲是一个好的机遇,但同时他也担心,这些用工企业主要是希望转签劳务派遣员工,规避《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用工的约束,企业宁愿通过劳务派遣,哪怕向劳务派遣公司多交管理费,也不愿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劳务派遣公司对于4年之后,应如何签署劳动合同?到底该怎么办,如今也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了。而做为用工企业负责人的江宝全认为劳务派遣并不能完全规避用工企业的劳务纠纷和经济赔偿,现在一些企业盲目将企业职工转签为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其是把“双刃剑”,用工企业很难一走了之,劳务派遣就如同击鼓传花一样,这朵花最终还是要落在用工企业自己身上。
南京金箔集团董事长江宝全:“劳动派遣并不意味着他就不要按法律,只不过把法律有关的麻烦的事情,转到另外一个派遣公司来,但是他同样派遣公司,他同样要遵照国家《劳动法》的,他并不是讲《劳动法》不要,他不执行的,对吧,因此他有很多的麻烦,他后面很多的麻烦的费用到时候他就逐步的,你一摊牌了他逐步的他把他的收费标准,不断地在提高,那你就等于你的命运又掌握在派遣公司的身上,所以你派遣公司又会带来新的矛盾不是吗?”
据了解,南京现有劳务派遣公司170多家, 2007年年底派遣员工达到7300人,而2008年第一季度,由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全市的派遣员工猛增到15万人,派遣员工的从业比例达到6%,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殷民:“劳务派遣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他的法律责任提高了,对他的影响,那么实际上对用工单位也有影响,就是被派遣到那去的,用工单位来说,虽然他不跟被派遣的这些劳动者定劳动合同,但是他同样要负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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